打黑除惡尋釁滋事罪怎么處罰
來源:濟南知名律師 網址:http://www.ruraleconomicdesigns.com/ 時間:2021-07-09 10:07:55
掃黑險惡是我國公安機關的一大工作任務,對于嚴重影響社會安全穩定的黑惡勢力,會堅決打擊和取締,而涉黑涉惡的刑事犯罪案件是比較多的,那么打黑除惡尋釁滋事罪如何處罰?以下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打黑除惡尋釁滋事罪怎么處罰
尋釁滋事罪怎樣處罰,要依據犯罪的情節而定,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二、尋釁滋事罪判斷情節是否嚴重的因素
判斷行為人的行為是否屬于判斷應該綜合以下幾個方面因素進行分析:
1、行為的方式和手段。行為的方式和手段對危害結果的大小具有決定性作用,對社會心理的傷害程度也有很大影響。因此在認定情節是否嚴重時,應該考察行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脅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開或者組織的方式等。
2、行為的直接危害結果和間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結果是行為直接對社會造成損害。間接不良后果是指行為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或間接引起的損害。行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殺,是否引起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是否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等,是認定情節嚴重與否的重要因素。
3、行為的時間和地點。同一行為在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實施,所造成的社會影響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場所的滋事活動當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為人的一貫表現。行為人的一貫表現表明了行為人主觀惡性的大小,決定著行為人接受改造的難易程度。是否多次尋釁滋事、屢教不改,也是認定情節嚴重與否的一個重要方面。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刑法》的規定,涉黑涉惡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對犯罪分子的處罰,依據犯罪情節而定,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上是整理相關的法律知識,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咨詢。